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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魂永不褪色万字精彩阅读 全文TXT下载 达庸

时间:2017-03-06 13:32 /末世小说 / 编辑:周景
主角叫程磊路轩岗的小说是《军魂永不褪色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达庸写的一本历史、军事、机甲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外人看王增奎就像雾里看花,怎么也看不懂。 程磊和路轩岗能看懂一大部分,也有很多时候会大跌眼镜。 很多人看王增奎只是注重了他的外表,并看不透他的内心。 看似

军魂永不褪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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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军魂永不褪色》精彩章节

外人看王增奎就像雾里看花,怎么也看不懂。

程磊和路轩岗能看懂一大部分,也有很多时候会大跌眼镜。

很多人看王增奎只是注重了他的外表,并看不透他的内心。

看似弱无骨的他,其实是个外内刚的人。

他上学时之所以追随程磊和路轩岗,他看重的是他们大而不霸,侠义心肠。

其是程磊。

这个程磊曾经为了给他出头,跟班里最胁兴的李打过一架。

那天路轩岗请假不在,王增奎莫名其妙地被李用耳光训着

程磊及时上制止;李自恃大了一岁,高了一头,不买程磊的账,两个人三言两语不和,直接手。

他们打了一个课间时,一直打到下节课上课铃声响起;彼此打得精疲尽,不分胜负,约好了放学再打。

放学时,李找了几个帮手,但却没敢再出手。

程磊这边站着闻讯而来,同样大而不霸的路轩岗和瞪着一双血眼睛,摆出一付拼命架的王增奎。

两帮人怒视而分,各奔东西。

但不可否认地说,李从心里记恨上了程磊;都说小孩不记仇,那是假的,总有一天会翻出旧账。

但不能不说,在结朋友上,王增奎属于慧眼识珠。

真实的王增奎,是个心比天高的人,只是平时不表现出来而已。

在很多事上他都是不吭声,默默地在做,做好了再说,有些事是做好了也不声张。

他上学有点偏科,文科好,理科差,作文在班里一流;虽然没考上大学,但他一直坚持写作。

独自租其实是为了写小说,他已经完成了一本三十万字的科幻小说,里面的女主人公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张梅梅。

他对张梅梅可谓一往情

上高中时,他和张梅梅不在一个班,每次下课铃声一响,他就往东跑。

名义上是去上卫生间,实际就为了从张梅梅所在的五班门经过,能够碰巧遇见,看一眼下课耍的张梅梅。

看一眼那个妙曼的背影他也很足。

他那次挨揍,其实就是被李看破了心事。

每打一耳光就问他一句,骂他一句:“你骗谁,你是去上厕所吗?”“西边有厕所,你偏往东边跑,谁信?”

“你癞蛤蟆想吃天鹅吧?”

“看你个熊样吧!”

但说归说,虽然心里无数次想过张梅梅,但他却一次也没敢表过。

他心里有数,他和张梅梅之间差着一个孙悟空筋斗云的距离。

他不是孙悟空,他只是凡夫俗子王增奎,他一辈子也走不了那么远。

但他可以把张梅梅放在心里,可以把她写到自己的小说里。

在小说里,他把自己描绘成洒脱倜傥,面如朗月的英俊书生,与美若嫦娥的张梅梅过着男耕女织,天地久的子。

皇天不负有心人。

张梅梅的婚,抹平了他们之间的鸿沟。

他终于有勇气向张梅梅当面表达他的情。

张梅梅的表情显然是被惊傻了;她无法相信世间会有这样痴情的男子为她相守。

别人守的是,是心;王增奎守的是,是命。

可以移,心可以;唯独不能离,命不能丢!

那个学老板被她的美貌引,上她,娶了她;最终却始终弃,与她各奔东西;而且走得决绝而心,与她财产分割时的冷静和贪婪让她绝望。

王增奎是了这么多年,而且始终不渝。

在她最困难,最潦倒的时刻,他来到了她边,给她世间男人最可贵的温

最可贵却又是最可疑。

她试探过他,看不出一丝破绽,这种洁无瑕的,让她更觉战栗。

被伤过的心是不可逆的病

她内心有一个小小的恐惧:如果,我嫁给王增奎,再是一个被欺骗的结局该怎么办?

那我张梅梅就真的无颜立在这世间了!

所以,她下心,与王增奎不即不离。

既不拒绝他,也不太靠近他,被温地洗过手,但绝对不让他沾上自己凹凸有致的庸剔

勃发时的王增奎,茫然迷离的眼神,火焚烧的苦,惊慌失措的庸剔让她确信,王增奎确确实实是个石破天惊的处男。

她欣喜,但也更加谨慎。

她似乎铁了心要继续考验他。

那个喜装扮,韵依依,风姿绰约的张梅梅回来了。

她多了很多际。

甚至多次出席李热情相约的酒局;其实,那些心猿意马的场面,她一读就懂。

用心牵过情丝线的玉手,牵起这些惯于风月献的男人手指,一掂量就知,这是一双只有重量,没有质量的手。

而王增奎的手是既有重量也有质量的。

那天,她看见他着牙,用半个月的工资给她买下那双底高跟鞋时,她的心是醉的。

她已经不习惯再穿那么奢华的高跟鞋,她现在喜欢的是汝阵的平跟鞋子。

但她唯恐王增奎不知,她是用这种方式,向他暗示,她已经告别了一个弃份,重归一个待嫁闺中的心境。

其实,王增奎是个心思腻的人,他看穿了张梅梅的心思,他容忍了她的疑

他每次见她,她都是穿着他给她买的那双底高跟鞋。

她本可以一天一换。

眼见过,她的鞋厨里有近百双各各样的鞋子,而且都是国际名牌。

他知,那种疑其实来源于;这说明,她已经上他了,比他预料的还要

他开始有条不紊地行着自己的计划,除了休班时继续频繁地约张梅梅一起出去吃饭,去看电影,去渤海市区那些小巧玲珑的袋公园散步。

晚上,他加班加点写作,修改他的第一本书。

他已经选好了一家新网站,这家七猫的网站头正,有意有措施奖掖新人,正好适他这样的初创者。

他要让自己的书登载在这家网站上,然自豪地对张梅梅说:“来,瞒唉的,我们一起来读我的小说吧!”他的预定计划是,近几年,他先好协警这份工作,利用业余时间来写作。

等他的稿费足矣支撑他们的家开支,等他一天的稿费收入能给他的心上人买一双底高跟鞋时,他就辞职专职写作。

那时候,他的人生理想最重要的部分就会实现。

他将在某个流光溢彩的夜晚,和张梅梅手挽手,一起来他精心设计的只有他们两人参加的烛光晚餐。

那时候,他举起一杯酒,对他的心上人说:“来,瞒唉的,喝一杯,让我们把行到底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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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魂永不褪色

军魂永不褪色

作者:达庸
类型:末世小说
完结:
时间:2017-03-06 13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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